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定金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2 20:25:43定金合同(一)定金合同(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主合同有效為前提;2、應采書面形式;3、定金數(shù)額應在法定的范圍內 不過20%4、自實際交付之日起生效。三、定金效力1、定金的效力雙倍返還;無權要求返還。2、定金罰則的適用1)《 擔保法 解釋》第120條規(guī)定: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2)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定金的效力1、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案例分析:甲公司與乙公司于2014年10月簽訂一買賣鋼材的合同,總價值13萬元,并約定甲公司于2014年12月前交付貨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5萬元的定金。合同簽訂后,鋼材價格急劇上漲,甲公司受利益驅動,雖經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滿仍未交貨。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還定金。問題:1.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定金是否有效?2.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請求返還多少金額?案例一馮系養(yǎng)雞專業(yè)戶,為改建雞舍和引進良種需資金20萬元。馮向陳借款10萬元,以自己的一套價值10萬元的音響設備抵押,雙方立有抵押字據(jù),但未辦理登記。馮又向朱借款10萬元,又以該設備質押,雙方立有質押字據(jù),并將設備交付朱占有。馮得款后,改造了雞舍,且與縣良種站簽訂了良種雞引進合同。合同約定良種雞款共計2萬元,馮預付定金4千元,違約金按合同總額的10%計算,馮以銷售肉雞的款項償還良種站的貨款。后馮某經營不善,預計的收入落空,馮因不能及時償還借款和支付貨款而與陳、朱及縣良種站發(fā)生糾紛。訴至法院后,法院查證上述事實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該設備期間,不慎將該設備損壞,送蔣修理。朱無力交付修理費1萬元,該設備現(xiàn)已被蔣留置。問:(1)馮與陳之間的抵押關系是否有效?為什么?(2)馮與朱之間的質押關系是否有效?為什么?(3)朱與蔣之間是何種法律關系?(4)對該音響設備陳要求行使抵押權,蔣要求行使留置權,應由誰優(yōu)先行使其權利?為什么?(5)馮無力支付縣良種站的貨款,合同中規(guī)定的定金條款和違約金條款可否同時適用?為什么?19、定金與違約金是什么關系?應如何處理?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行政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8 14:00:21行政合同一、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xiàn)行政職能,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設立、變更和終止雙方行政法上權利義 務的協(xié)議。一般而言,行政合同有一些普通民事合同所不具備的特征:1.行政當事人是行政合同的主體特征。2.對行政當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權與經濟補償?shù)钠胶馐切姓贤膬热萏卣鳌?.行政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更多的公法責任。二、行政合同的種類1、財產性的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及所需貨物和服務的采購效益而訂立的合同。前者的典型形態(tài)是國有土地的出讓 合同,后者的典型形態(tài)是國家訂貨合同。2、管理性的行政合同,是指規(guī)定行政管理職權的行使為內容的合同。它的典型形態(tài)是政府特許權協(xié)議。三、行政合同的訂立和效力(一)行政機關的締約能力行政機關的締約能力,是指行政當事人締結行政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二)行政合同的形式行政合同的形式應當依法決定,基本排除當事人之間的自由約定。原則上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三)行政合同的內容行政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四)訂立方式行政合同的訂立遵守要約、承諾規(guī)則,原則上應當依法采用招標或者其他競爭性方式。(五)合同的效力關于行政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xù)生效的,應當依照其規(guī)定。四、行政合同的履行(一)行政指導和監(jiān)督(二)行政合同的變更和終止行政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將構成對國家公共利益重大危害、重大損失或者重大不利的,行政機關當事人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者終止行政合同,并 向對方當事人提供書面說明文件。因行政機關原因變更或者終止行政合同的,行政機關應向對方當事人提供經濟補償。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政府采購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7 20:52:51考點5:政府采購合同(P504)1.履約保證金(2015年新增)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供應商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2.中標、成交通知書與政府采購合同(1)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有法律效力。(2)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3.公告(2015年新增)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內容除外。4.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5.追加采購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键c6:政府采購的質疑與投訴(P505)1.詢問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提出詢問,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2015年新增)2.質疑(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2)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3.投訴(1)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2)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3)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但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4.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