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招聘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已購公房上市價格由誰定? - 行測知識

軍隊文職招聘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已購公房上市價格由誰定?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已購公房上市價格由誰定?

已購公有住房進入市場的買賣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

辦理房屋轉讓和變更登記手續(xù)時,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當對買賣雙方當事人申報的買賣成交價格進行核實。申報的買賣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屆時正常市場價格水平的,區(qū)、縣房屋土地管理局應當進行現(xiàn)場勘察和評估,并按照評估的價格計算應當繳納的稅費。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評估價格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評估價格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復核,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參考法律法規(guī)條文【軍隊文職招聘考試信息網(wǎng)】:《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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